肯尼亞海運準許辦理進出口退稅的物品
時間:2019-10-10 17:41:45 非洲海運 瀏覽次數(shù):1067 打印本文
一、肯尼亞海運準許辦理進出口退稅的物品
對應屬已征或應征增值稅、消費稅的物品,除國家明確要求不得退(免)稅的物品外,在物品報關出境并在錢財上做銷售后,都應屬出口貨物退(免)稅的物品范疇。這兒的出境指的是物品脫離海關管轄境內,物品運到出口加工區(qū)、保稅物流園等海關監(jiān)管的特殊封閉區(qū)也應視作出境。未出口的物品、走私出口的物品及其不可以出具出口證明材料的物品不可以退稅。
準許處理進出口退稅的特殊物品一般由兩部分構成,一是沒有直接出口,但最終為境外所消費的物品,如對外承接修理修配業(yè)務消耗的物品;二是雖在境內消費,但源于公平或對等原則的考量視作出口的物品。當在國際招標中國內中標的機電產(chǎn)品,因為境外中標產(chǎn)品進口時免征進口稅收,為維護公平競爭,視作出口產(chǎn)品。
相關資訊
您想現(xiàn)在就詢價嗎?
- 鴻海專注非洲海運
- 十余年只做一件事
- 國家注冊商標
- 一對一管家式服務